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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小品

25 ‧ Fe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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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招牌

美國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,其實大家若去住過就會知道,他們的自由是有條件,有限制,嚴格說起來,比我們更沒自由;因為他們執法嚴厲,法律規定怎麼做就怎麼做;舉一個例子,你不能讓自己屋前花草荒廢,你養狗不能吵到別人,你不能家中油漆,沒經過社區同意;台灣的法律,有錢有勢的人都可以大事化無事,有特權法律管不到,沒有制度,所以比起來還是台灣較自由,是不守法的自由,不知道的人,以為美國自由,其實許多方面比較起來,是台灣自由;再舉一個例子,像加州有一間RUBY’s餐廳連鎮店,這間餐廳招牌是一個女孩子穿溜冰鞋,穿一件短裙,手捧一盤熱騰騰的料理,這塊招牌在南加州18間店都無受異議,結果去北加州聖塔芭芭拉市,這是個白人居多的地方,風景美靠海,民風純樸,聖塔芭芭拉市府招牌委員會不肯讓這塊招牌掛牌營業,因為市府說,招牌上的女孩子裙子太短,沒穿內褲,需重做把裙子加長才能掛上。

由這點可見,美國不是我們所想的那麼自由,也有一些使人發笑的法令,一個釣客在黃石公園遇到公園警察,警察問:你怎樣釣魚,用什麼飼料!?釣客說:用蚯蚓。結果警察把他移送法院,因為蚯蚓也是國家財產,而且保育在內,為此官司糾纏10幾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