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長捐出半年薪水,對他來說如九牛一毛,一點意義也沒有,他的用意是要發動民間募款,台灣動不動就要叫百姓募款,百姓也很有愛心,心甘情願;像水災、火災、甚至與美國斷交,奇怪,與美國斷交募款是什麼意思?錢到哪去了?大家有想過嗎?難怪有人說火災與百姓什麼關係,如果百姓有責任,用錢可以推卸責任嗎!?有人應該賠,就讓業者與政府去賠錢,不要隨便動用民間的愛心資源,發動民間募款,懷疑是不是有人假行善之名,行詐欺騙財之實沒?社會上好心的很多,但是錢到底捐去那兒了!?
政府對於民間募款應該有嚴格的規定詳細才可行,但是政府單位若不受限,動不動就叫百姓捐錢,百姓繳稅有何用!?百姓有什麼責任?!政府是享什麼福!?百姓會不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