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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傳真

14 ‧ Ma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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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實錄

聽友反應(張先生): 2個月前汽車失竊,投保新光產物保險,保險公司說45天後才賠,隔了45天後,又說要20天作業。   

這車是3月8日失竊,今天已是5月18日,已經了2個多月,到現在仍未理賠,怎麼辦?!

(回應)保險公司有人形容,吃人肉吸人血啃人骨,所以台灣最有錢的人,不時被人批評,保險公司「卯贏不卯輸」(台),收保費很認真,拉保險又有耐心,等到要賠人錢時,卻不情不願,一副「拖拖沙沙」的樣子,收的很爽,叫他們一次拿出來的時候,「哀爸叫母,吃奔雜雜叫,耿耳仔哀哀叫」(台)。   

保險公司當然有他們的作業程序,45天後理賠是保險法規定的,但是承辦的人若看你好欺負,他們就會「崎東崎西」(台),找理由推託,你若是有後盾人士,賠的就快了,在台灣這個制度還不是很健全的社會,很多事不是用道理就能說的清,有時規定好的,遇到壞人又能修改,不對的事遇到有力的人又變對的,好馬被人騎,好人被人欺,「軟土深掘」(台),你若翻臉,說不定馬上見效,另外可向消基會反應,或向公交會反應,只是不知效率如何?因為不了解。   

有一個聽友說他去買一罐吃壯陽補腎的,但上面沒標示,按規定補腎葯去申請廣告是不准的,除非不寫上補腎壯陽,但衛生機關會要求你註明,一旦補腎加上就不能廣告,葯廠就會變通,不標示,但拿得到廣告文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