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第一街,被拆掉變成歷史的不幸,一條三百多年的古蹟街終於被拆掉改建,這條台灣第一街是台南的延平老街;在世界上許多國家,凡是古蹟,不管一級、二級、三級,一旦被鑑定是古蹟,產權就是國家的,這聽起來很無理,私人的財產若是古蹟就無權處理,處理就犯法而且法律規定,破壞古蹟罰五年有期徒刑。
實在令人無法接受,政府一點補助也沒有,難怪台南第一街各唱各的調,學者專家、政府官員在台北開會說:古蹟是全國百姓的,任何人無權處理。住在古蹟的人說:三百多年的老房子,不拆下來重建...倒下來會壓死人,於是這條台灣最老的第一街,成為歷史。
台灣史學專家林衡道先生恥笑台灣的『文化資產保存』這條法律是開玩笑的法律,空有其法,根本沒執行能力,政府不敢執行,百姓也不能接受,管你古蹟不古蹟,財產是我的,你管我要怎麼辦!更好笑的是,法律規定,古蹟免稅,你家若是被列為古蹟付的稅金,是限定有屋頂的建物免稅,空地要稅,造成板橋林家花園繳了許多空地稅;難怪林衡道教授感慨地說:台灣的官不像官,民不像民,有古蹟的,愈來愈失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