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局開始接受有線電視(俗稱第4台)申請合法了,目前全台灣有300多家有線電視,新聞局只核准260家有線電視;有線電視到現在已經有十多年歷史了,但是與無線電視差不多,能看的節目有限;遙控器拿著轉一整天,最後會關掉電視是因為沒有節目好看,
現在有線電視普遍欠缺製作能力,缺乏節目,又不能亂播節目,怕侵犯他人版權,於是節目一再重播。 與香港作比較,香港目前只有一家有線電視,在香港不叫第四台叫有線電視,資本額將近200億元,員工2000多個;台灣目前的無線三台與它不能相比,同樣都是有線電視,香港的規模大,資本雄厚;依新聞局規定,台灣有線電視資本額2億即可通過,2億與200億差100倍!
同樣是在做生意,人要敢投資,品質就會好;台灣人做生意只想賺錢,不肯投資;所以有線電視將來必然統一,適者生存,二、三百間,實在是使香港人自嘆不如,由這點就能看出台灣人不團結的個性,大家都想要當老闆,但是二、三百間加起來比不過人家一間有線電視。
以收費而言,香港大約一個月198元,折算台幣約700元,台灣一個月500元,差不多,但香港是200億元的投資,難怪看台灣的第四台大家不滿,香港人的有線電視節目目前有11個頻道,讓民眾自由挑選,內容豐富,要看電影則一整天電影、體育台、英文台、新聞台、流行音樂等,也有成人電影(禁18歲以下看)未滿18歲不准申請。
未來一定良幣逐劣幣,適者生存,三國統一,如此一來是否就能有好節目可看,不敢寄望,待續觀察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