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經成人了作事情就要自己負責,所以法律規定得真好,你未成年時因為沒能力判斷是非,你不能有主權,一切由監護人替你行使主權,成年之後,監護人就失去權利,一切自己必須負責任了。
成年便是大人,大人要有大人的作法,要戀愛當然可以,但要生孩子便要慎重考慮,不要讓愛情沖昏了頭,把自己當成是天下第一美女,或天下第一美男子,認為愛情海枯石爛,但其實愛情最不保險的,所以當對方說願意要為你生孩子之時,你要慎重考慮,有能力組織家庭嗎?是不是可以養活孩子。
雖然女男平等,女性不一定要依賴男人生活,但男人畢竟是家庭的中柱,何況,沒麵包便沒愛情,肚子吃不飽,愛情有什麼用,道理很簡單,生兒育女是大事,一定要慎重,不論未婚或者已經結婚,我看許多悲劇的婚姻,明明不適合在一起,為了孩子進退兩難,還有許多意外不幸,造成嬰幼兒無人扶養,孩子無辜,大人應該為孩子設想,不要做一個不負責任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