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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俗佚史

9 ‧ Ap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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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婚

台灣人有真多姓不能通婚,比如頂代是世仇不共戴天抹當通婚,比如同宗沒同姓亦抹當結婚,同宗同姓治古早通婚是絕對禁止,比如姓陳的是絕對抹當通婚。

台灣還有三個姓不能通婚,朱、莊、嚴,典故:元朝初年,潮州府有一個叫莊三郎的人,小時候父母早死,孤苦無依,由他一個阿伯養大,後來拜師學五術替人看風水地理,有一天,三郎與一個當地有錢人看風水,這個有錢人平時樂善好施,受當地人人敬仰,可惜員外單生一個孤子,娶老婆沒多久還沒生孩子便生病死去,員外看三郎誠懇又上進,希望三郎給他守寡的媳婦招贅,三郎想都沒想,一聲便答應。

結婚之後生二個兒子,長子給員外這邊養,次子姓莊家的姓,員外姓朱,所以長子跟員外的姓姓朱,次子姓三郎的姓→莊,所以姓朱姓莊這對兄弟其實是同血統,同宗同族,經過300年之後,人丁興旺,代代下去變成閩南地區的大家族,一直到清朝初年,姓朱的全部受災殃,因為明朝開基祖師是臭頭仔朱洪武(台),姓朱是國姓,清朝為了要斬草除根,消滅姓朱的,斬斷反清復明人士的血脈,所以抄家滅族,凡是姓朱的一律處斬不饒,當時莊三郎的長子這房姓朱的紛紛改姓,不敢姓朱,都 改回本姓姓莊,所以這二姓的人為了避免亂倫,同宗同族通婚,當時姓朱姓范的私下協議,二姓不可通婚,這又與姓嚴何干?因為姓嚴與姓莊的同宗,所以姓嚴的亦不准跟這二姓通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