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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俗佚史

26 ‧ Ma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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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同胞

光緒21年日曆三月二十三日,也就是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,滿清政府因為中日戰爭屈服求和,與日本簽定馬關條約,割地條文第二條記載:中國以下列土地之主權及該地地方所有城堡、兵工廠及公有物永遠割讓與日本國。

這個條文第二、三款說明『割讓台灣』的範圍:台灣全島及其所屬各島嶼、澎湖諸島及東經一百十九度起至一百二十度,北緯二十三度至二十四度間各島嶼。議和大使滿清特派李鴻章最初是那想要割澎湖群島給日本,但是日本內閣大臣伊藤博文不接受。

清朝內定要割讓台灣的消息傳出後,全國震驚,紛紛寫表章啟奏,希望滿清政府三思考慮,不可出賣台灣。但是滿清認為不以台灣做犧牲品,是無法收拾「黃海之戰」慘敗的結局,所以打電報給李鴻章,李鴻章只好跟日本簽定割讓台灣的條約,消息傳到台灣,台灣人血氣沸騰,人人是咬牙切齒,李鴻章被台灣人恨之入骨,台灣人向外發表一篇文章痛罵李鴻章,內容:『我台民眾與李鴻章不共戴天,無論其本身,其子孫,其叔伯兄弟子侄,遇之傳車街道中,客棧衙屬之內,我台民族出一個丁,各懷手槍一把,快刀一柄,登時全數騫除,以謝祖宗,太后黃土,以償台民父母田盧家產生命』。

大意:即是李鴻章的親族,遇到格殺勿論。

李鴻章之子李經芳在辦理交割台灣手續的時,坐掛德國旗的中國商船海晏號假裝德國船,逃避台灣同胞的耳目,並且要求在日本船上交接,以免被台灣人追殺,情況是十分狼狽,可見當時台灣人是何等憤慨!從此以後台灣落入日本帝國的統治……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