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旦滿清將台灣看做是危險的地方,由大陸打算要渡海來台灣的人民,就有很嚴格的規定,人說”嚴官府出厚賊”(台),相對的,偷渡的人卻是越來越多,偷渡的風險,輕者被逮,被遣送回去後會被判刑坐牢,不幸的人就葬身在海底,屍骨無存,但是再嚴的禁令,也無法阻止沿海的人民渡海來台灣的決心,於是悲壯的情事就發生了。
一般偷渡的方式大約如下: 當時的帆船,大約可以載二十六人,小隻的可以坐十八人,偷渡的人如果是男的,就偽裝成船夫,瞞騙檢查人員的耳目,如果是女或是小孩,就藏在船底的暗艙內,專門安排偷渡的人叫做『客頭』。
台灣西海岸大部分是沙灘,偷渡者較好上岸,就算被守軍查到,也能夠用銀兩買通放行,『客頭』妥善安排偷渡的事項,使移民平安到目的地,原本是一件功德完滿的事情,但是偏偏有不肖的『客頭』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,在渡海史上留下唱不完的渡海悲歌!
載運偷渡客的船隻,有時因為超重或者是航海技術不好,時常會發生意外,尤其船隻航行到澎湖附近的黑水溝,若是稍微不注意,那凶險的波浪與漩渦,時常會將帆船吞落海底,而偷渡客在航海期間,如果因為錢財的事情,與船夫發生爭執,常常會被推入海中餵大魚,或者是船夫與客頭串通,隨便找一個無人的荒島,說那是台灣,騙偷渡者上岸,即便冒著九死一生的危險到台灣,但是被發現者會集體押送回原籍處罰,那種功虧一匱的悲情情景,在滿清統治的台灣初期,是時常可以看見。
一七五八年(乾隆二十三年)十二月到第二年十月,被查到的偷渡客案件有二十五件,男女老幼有九百九十名,其中被水淹死的屍體,也有三十四具。
由此可見,台灣先民當年渡海來台灣的是何等的悲慘!大陸與台灣中間那段一百公里寬的海峽,成為『埋冤』--埋葬冤魂的地帶,實在是名符其實。 渡台悲歌唱不完,卻是無法阻止更多的移民要渡海來台灣的決心呀!